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就这么死了?”
周景明笑了起来:“这是老天知道咱们这几天辛苦,专门送点肉给咱们补补。
这只河狸不小,去了皮毛肠肚,剩下的肉,够咱们好好地吃上两顿了。”
武阳打量着河狸,尤其是对它扁平的尾巴充满兴趣,拉着看了又看,还把有着肉蹼的后脚也拉出来,撑开看看:“这东西长得还真奇葩,尾巴跟船桨似的,脚掌像大鹅,游泳肯定很厉害周哥,你吃过河狸没有,肉好不好吃?”
周景明点点头:“吃过一次,还不错!”
他上辈子在青格里一家豫州人开的馆子里吃过一次,记忆中,当时是跟着金老板出去探矿,经过青格里的时候吃的。
吃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等吃完了才听金老板说是阿勒泰极其少见的河狸,有专门的保护区,一般人吃不到,也不敢吃。
但现在是什么年代,谁有闲心管那些有的没的,何况是不禁枪不禁猎的年头,能把自己活好就不错了。
至于河狸具体是什么味道,周景明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比较深的是,那金老板说过,河狸那扁平的覆盖着角质鳞片的尾巴,是难得的珍馐。
也听馆子老板跟金老板兜售河狸的皮毛,说是好东西,一张河狸皮在阿勒泰就能换到一匹骏马,要是做成一件完整的皮大衣,更是价值不菲。
这只河狸,除了吃肉,皮毛也应该能值一些钱,但周景明看着河狸湿漉漉的皮毛,觉得自己留下来,做个帽子应该会很不错,恰巧他自己也会做。
他奋力将桦树树干抬起来一些,武阳趁机将河狸拖了出来,单手提着掂量掂量:“嗬,份量不轻,怕是得有五六十斤,这回可有得吃了。”
此时此刻,恐怕没有人比周景明和武阳更期盼吃到肉。
重体力的活计,加上格斗技巧的训练,比其他人更消耗体能,这种情况下,肉自然成了极其苛求的东西。
周景明四下看看,又朝着河岸边下去,在烂泥滩上,能看到河狸留下的脚印,顺着往下又走了一段,看到一条隐藏在枯草间的小水沟,是河狸扒拉出来的。
小沟连通到河水里,在一大蓬柳条下,堆着一堆树木枝条,知道那就是河狸的窝。
这玩意儿,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用树枝、石头之类的东西,拦河修坝,要是数量多点,甚至能修出几百米那么长的水坝。
看现在树枝堆子,还很新鲜,也没多大,这只河狸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指尖灵 作品《从1984开始的淘金生涯》第50章 把自己砸死的河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