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土地、农林牧渔和商业,都归郡县之长管理,生杀大权都在一个人身上,所以这不是考出来的官,而是考出来的节度使。
可以想象,在地方的话,这些节度使该有大多的权力!
而他们又必须三年接受一次考核评级,如同日本的参勤交代制度一般,考核不通过,立刻就会从人上人跌落,
那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大力搜刮治下百姓,用财富来获得认可。
同时,为了更方便这些人把地方的财富带出来消费,印度总督府还会建立加尔各答、达卡、德里等七八个大型都市,将其打造为消金窟,让地方上的邦县和郡县之长来这里置业。
“那我们如何从这种制度下获得大量的财富呢,直接让英格兰人把在印度搜刮的钱财以财政转移的方式支付给我们,并不是一个牢固的办法。”莫子布思考了一会,心情非常复杂的问阮元。
阮元知道皇帝不愿意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控制印度,所以他早有预案。
“从两个点出发,首先是服装上,英格兰王国同意不往印度销售高端纺织品,这一块全部由我们负责。
我们可以培养一系列最高档的服装品牌,把各种丝绸、毛呢服饰以溢价十倍乃是数十倍的方式销往印度。
此外还有金饰,来自华夏的珠宝商,将垄断印度的黄金饰品销售。
印度的文化中十分推崇黄金作为饰品,我们可以直接平价收购印度的黄金,然后溢价五到十倍买出去,以此控制印度的贵金属,从中获利。”
奢侈品倒是个非常不错的注意,而且只要华夏的文化一直保持在高位,基本就可以保证溢价十倍百倍,也可以得到印度人的追捧。
说白了,这还是分割印度。
不同的是,原本的分割方法是分成二百个邦国,但是这种搞法不能避免它们激烈的互相争斗,也不利于英格兰人去搜刮印度民间财富。
而这个科举考文官节度使的制度,就要温和的多,深入的多。
两百个邦县和郡县依然在一杆大旗下,但他们又互相不从属,从文化上到风俗和经济上都不从属,出了县就要被收关税的那种。
最重要的是,这些节度使没有军权,只有警察和民兵,而警察的数量又非常少,县长也不能完全就拿捏他们,也需要考。
比如一个镇,大约三十万人,那么就只有一个通过考试的镇长,十几个乡村土豪公务员,加上几十个个正规途经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