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贵重物品收起来,我会录视频留证据!”
早上8点50分,我赶到工地时,对方已经带着工人拆活动板房的门,农民工们围着阻拦,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我赶紧拿出手机录像,上前亮出律师证:“您好,我是这些农民工的代理律师江哲,你们未经法院允许擅自拆除他人财物,属于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你们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方负责人转过身,满脸不耐烦:“又是你?少拿法律条文吓唬我,这些人欠我们公司的钱,拆他们的房怎么了?”我没退缩,从公文包拿出劳动仲裁裁决书:“这是仲裁委出具的生效文书,明确你们欠农民工工资,你们要是继续拆,我们现在就报警,并且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对方见状,只能挥手让工人停下,我松了口气——至少保住了农民工的住处。
上午10点,我把农民工安顿好,赶紧回家看儿子。家里,儿子躺在沙发上,脸色苍白,看见我回来,虚弱地伸手:“爸爸,我难受”,我蹲下来,摸了摸他的额头,还是很烫,心里满是愧疚:“宝贝,爸爸下午要去法院调解,开完会就回来陪你搭积木,这是止咳药,听妈妈的话按时吃”,我把药递给儿子,又从口袋里拿出仅剩的8元,塞给妻子:“你值夜班饿了买点吃的,护腰靠垫我放在玄关了”,妻子笑着说“你别太担心,我会照顾好儿子,调解别跟对方硬吵,注意身体”,我点点头,又赶紧返回法院,怕耽误下午的调解。
下午2点,调解开始。对方公司代表态度强硬,只愿意支付60%的欠薪,还说“要就要,不要连这60%都拿不到”。我拿出准备好的证据——对方威胁农民工的录音、擅自拆房的视频,放在桌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你们拖欠工资还要威胁劳动者,不仅要足额支付工资,还要支付50%-100%的赔偿金。今天要是达不成一致,我们就上诉,到时候你们不仅要付更多钱,还要承担诉讼费,公司的信誉也会受影响”。经过3小时博弈,对方终于同意支付80%的欠薪,并在一周内付清,张阿姨激动地拉着我的手哭:“江律师,谢谢你,我们终于能拿着工资回家过年了!”
晚上6点,我回到律所写证人询问笔录,胃饿得咕咕叫,只能从公文包拿出早上没吃的面包,快速吃完,偏头痛又犯了,我吃了片止痛药,继续工作。晚上10点,笔录终于写完,我给妻子发消息:“我马上回家,儿子怎么样了?积木我买好了,今晚一定陪他搭完”,妻子回复“儿子已经睡了,他说等你回来再搭,你路上注意安全”。
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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