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前段时间,有个社会大佬的儿子犯事了,就是他给翻的案。
当时很多人都觉得至少要判个十年以上,甚至可能被判嘎刑的案子,居然被他翻案了。
这在道上可是轰动一时。
可以说,现在赵天一已经很少处理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了,那些算账的小事都交给律所的其他律师去做。
现在突然重操旧业,别说还挺兴奋的。
随后。
赵天一推了推金丝眼镜,对着刨哥等人做了个自我介绍。
“诸位下午好,此刻阳光明媚,非常适合普法。”
“我是天一律所的首席大律师,赵天一。非常荣幸,也有些遗憾,在这个充满‘肢体语言交流’的场合,由我来代理万龙超市的损失案,以及后续一系列与诸位行为相关的民事及可能的‘轻微刑事’追责程序。”
刨哥:“???”
大南城的混混们:“???”
大律师?损失案?民事?刑事追责?
你踏马的说都是啥啊?能不能说点人话,完全听不懂啊?!
赵天一也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伸手打开公文包,掏出一份厚达十几页刚打印好的文件。
只见上面写着索赔清单及法律依据(初版)。
然后,他翻开文件,开始念了起来。
“首先,针对你们在万龙超市实施的诈骗行为,涉及商品包括多种电器,xx品牌xx件需支付赔偿原价金额43.5万元”
刨哥他们听到这个数字,虽然觉得有点高,可也愿意认了。
因为他们也确实薅了不少钱,现在被人抓住了,要赔偿也是很正常的事。
更何况,四十万换他们一百个兄弟的命,也不算亏啊。
赵天一翻了一页,继续道。
“其次,是你们在明珠城地界上,公然非法集结,以暴力手段非法限制万龙会成员人身自由,并对其身体、精神及嗯所穿的名贵衣服造成了严重损害(其实就是脏了点)。”
“此行为构成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杀人未遂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以及xxx条关于侵害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明确规定。哦,对了,还有万龙会员工关怀条例第第五条关于工作期间遭遇社会闲杂人等骚扰的特别精神抚慰金条款”
眼看赵天一口中说的罪名越来越重,条款越来越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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