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问题很快被范妮所注意到的一个细节给打破。
那就是,作为钱德勒口中的“修改狂魔”的爱德华威克斯,在先前已经过去的十分钟阅读时间里,竟一次都没有提起钢笔修改、批注。
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稿子是一坨屎,已经烂到没有修改的余地,只能推翻重写的地步。另一种就是稿子质量堪称完美,没有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
范妮埃里森想着,不声不响勾起了嘴角。
又过了十五分钟左右。
爱德华威克斯细致阅读完了整个故事。
他抬起头,脸上带着意犹未尽的表情,目光中也充满了欣赏,然后将没有书写过一次的钢笔重新插回了胸袋。
“埃里森女士,这位作者真的是新人,而不是用笔名掩盖身份的名作家吗?”
爱德华威克斯真诚地发出疑问,并在啜饮了一口咖啡后,补充道:“我的意思是,这位作者的创作太有灵性了,要比喻的话我觉得有种伊索寓言的感觉。
用最简单的故事结构、刻画饱满的人物形象,锋利无比的剖析了世情。
其中还不乏最细致入微的生活描写,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了一个烟火气十足的成长故事。”
爱德华威克斯顿了下,想到了某个酗酒成性的作家:“但凡雷蒙德钱德勒的行文风格有这部黑帮小说一半的温情,他都不至于到现在还被部分精英阶层视为低俗作家。
按照这位作者恩尼里瑟笔下的人物说——人生最悲哀的事就是浪费天赋。”
一番幽默风趣的吐槽,让范妮埃里森不禁一笑,关系也瞬间拉近了许多。
不过,先前爱德华威克斯的表情给她带来了阴影。
所以,她还是有些不确定地说:“所以威克斯先生,这篇稿子你认为可以刊登在大西洋月刊上吗?”
爱德华威克斯笑着点头,眼角拉出皱褶:“除非这部小说是元首写的——不然,我想不出不将其刊登的理由。”
听到这,范妮终于松了口气,抚了抚胸口,带着打趣的意味:“看您刚才审阅时的表情,我差点以为我的眼光出错了,这部小说实际是一篇不及格的小说呢。”
威克斯挑了挑眉,佯装严肃地说:“wow,埃里森女士,对此我感到抱歉。每个见到我的人都说,我的脸是退稿信的最佳注解——因为它天生就写着‘不够好’。当然,这也跟我的父亲与母亲脱不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