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
恩尼认出了爱德华威克斯和范妮埃里森。
但两人却都没认出恩尼。
只是在咖啡馆门廊的风铃响起时,抬头看了一眼走进来的人,然后目光中出现一抹疑惑,低头看了眼手表,便继续讨论朝闻道的作者。
他们觉察到了恩尼身上带着那种属于艺术家、作家的气质,但本能认为能写出布朗克斯的故事的作者不会是一个年轻人。
毕竟,这篇小说对生活细节刻画中的那种平静、娓娓道来,都不是年轻人能有的生活体会,就算是模仿都模仿不来。
恩尼见到威克斯和范妮的“冷漠”,让他产生了怀疑,随即又在咖啡馆中看了一圈。
不对啊!除了这两人也没别人了!
心里嘀咕着,恩尼也不是那种扭捏的人,干脆直接朝两人所在的临窗桌位走去。
礼貌地说道:“请问,二位是黑面具和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吗?”
“你是里瑟先生?”
威克斯、范妮两人都很诧异,这个主动来打招呼的年轻人看起来顶多20岁。
二人还没回过神,就见恩尼笑容灿烂地说道:“闻名不如见面,听说二位编辑都是业内大佬,特别擅长发掘题材,而不是只跟着市场风向走,这种愿意陪伴作者的态度,真的能让我们这些小作者更有创作动力。”
恩尼见面就是一顿夸夸,来自前世的智慧还相当熟稔,刻在灵魂深处仿佛。
当然,他也不是空口无凭的乱夸。虽然他对那位黑人女士不太了解,但中年男人应当就是大西洋月刊的主编爱德华威克斯了。这个名字在后世不算有名,但了解出版史的应该都听说过,绝对是美国编辑界的元老。
除了发掘那些已经成名的作家外,对于从未发表过作品的“菜鸟”也相当有耐心。恩尼记得后世那本洛丽塔的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在美国发表的第一部小说o小姐就是威克斯组来的稿。
被一顿猛夸,让威克斯、范妮都有些懵。
——年轻人太会讲话了!
不过,恩尼这番恰到好处的捧戴,倒是让二人有些相信布朗克斯的故事真是这位年轻人写的。
范妮也对恩尼所说的话感到很受用,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恩尼在说这番话时不卑不亢,也没有任何过激的情绪,显然没有对她是“黑人”这一点感到任何诧异。
“里瑟先生,对你我也是闻名不如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