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
他痛定思痛,坐到了打字机前:“半个小时,一定能把鲸歌收尾。”
听到恩尼要开始努力奋斗,阿西莫夫欣慰地点了点头,也坐到打字机前:“我也刚好把转圈圈收个尾,不如我们来比谁写的快吧?”
“”
恩尼权当做没听见,抱起打字机就进了里屋。
笑死,谁要跟卷王比啊?
往往小说在开头需要塑造背景、平衡信息量的时候难写,而到了结尾阶段,前期铺垫的线索、人物动机、隐藏冲突都已完善,写作者就只要按照逻辑完成“回收”即可。
所以恩尼敲下鲸歌的最后一个词后,抬头看了眼时间,比他预想的快多了,只花了十五分钟就写完了结尾——竟是进入了心流状态,无需思考,就心无旁骛、一气呵成的完成了故事。
“看来多运动运动,对创作也是好事嘛。”
恩尼伸着懒腰,心想40年代的文坛就是好啊,不像后世普通人要靠文字赚钱基本就只能写网文,日更最少4k字的规则下别说运动了,能不失眠就是好事。
几乎是同一时刻,阿西莫夫的声音就传了进来:“你写好了吗?我怎么没听见你敲键盘的声音了?”
恩尼:“”
笑死,还带监督的。
恩尼应了声,从纸夹中拿出稿件,用回形针装订好。
走出房间,将新鲜出炉的一叠稿件递给阿西莫夫:“你看看写的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由于阿西莫夫是触手怪,所以他的转圈圈大致内容恩尼昨天就看过了。
然而恩尼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选手,导致阿西莫夫都有点把之前的剧情给忘记了。
在拿到稿件后,阿西莫夫就迫不及待将鲸歌当成一个完全没看过的故事阅读起来。
这部小说的原著剧情并不复杂,讲的是:
一个叫做“沃纳”的毐枭生产了二十五吨的货物,却因为美国发明的中微子探测器,根本无从运输货物。
为了顺利将货物运输进美国销售,沃纳让他在美国读书的小儿子寻找能帮忙的人,于是他的小儿子就带来了海洋生物学家“戴维霍普金斯”博士。
霍普金斯表示他能通过鲸鱼来运输货物——他在鲸的大脑中安放了生物电极,还安装了一台计算机接收外部信号,并把它翻译成鲸的脑电波信号,从而可以通过一个类似电视遥控器的装置控制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