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中的纽约客杂志评论主笔,拿起了听筒。
“威尔逊,好久不见,”爱德华威克斯笑着寒暄。
“是你啊,老家伙!”坐在皮椅上的小个子男人有着牧师般沉静的眼睛,可言语动作间都显露出脾气的暴躁。
这是作为纽约客评论主笔的“埃德蒙威尔逊”,在长期的评论中蕴养出的暴躁个性——当与人隔空用文字互相进行抨击时,他都恨不得对方就站在面前,能让他抬手就把钢笔插进对方的心脏里。
“威尔逊,收收你的脾气,”爱德华威克斯无奈一笑,开门见山,“看过最新一期的大西洋月刊了吗?是这样的,星期六晚邮报的那些老传统,对一位我很看好的年轻作者进行了偏颇、无稽的评判,我想那位年轻人会需要你的声援。”
“上帝啊,你打电话来准没好事!好吧,我会写一篇评论,在我阅读过最新的大西洋月刊后那个年轻人的小说得合我口味才行!”埃德蒙威尔逊抽着鼻子,钢笔笃笃敲打着桌子。
“天呐,威尔逊,别再这么暴躁。”爱德华威克斯捂了捂额头,“我在想是不是直接给你订一张去费城的机票比较好。”
“那最好!”埃德蒙威尔逊暴躁地说。
“”爱德华威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