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愣了一下,目光投向一旁的奇怪客人。
作为商人,他见过形形色色的褪色者:
野心家、战士、亡命之徒
他却从未见过路明非这样的存在。胆小、孱弱、毫无野心。
每一个来到交界地的褪色者,都是野心勃勃的,他们想要凭借自己善战的特性,或是建功立业、或是成为王者。
然而自从伽列见到路明非以来,伽列就没有见过他的野心。
他时而颓丧的像那些难以归树的活死人,时而亢奋的像泡水的西芹,活像个神经病。
但伽列并不讨厌他。
流浪民族有一条族规:
“孤单也很好即使受人轻视、被人抛弃,也不必想着谋求什么。”
“唯独那些伤害我们的,绝不能轻易放过。”
在这崩坏的时代,独行的商人常遭觊觎,可路明非从未动过歹念。
他纯粹得近乎愚蠢,甚至初次杀人后,会蹲在墙角干呕。
然而褪色者终究是战士的后裔。
他进步飞速,大脑聪慧,从一个连小刀都不会用的鶸飞速成长为了一个......熟练用小刀捅人屁股的阴暗比。
总而言之,是个好人。
琴弦轻颤,伽列的声音混着风声传来:
“客人,你可能不知道,我们流浪民族从古至今,都不受黄金赐福的青睐。
被迫漂泊,困顿潦倒,反倒让我们的神智在法环破碎后得以保全。
能有块地方落脚,能清醒地与您做生意我很知足。
毕竟,您可是我重要的客人啊。”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苏三十二 作品《路明非,成为艾尔登之王吧!》第1章 我顶多是顶多是蚂蚁脚皮上的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