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哈哈”赵振兴也跟着笑起来,接着就是两人爽朗大笑。
笑完之后,夏思语再看了一眼他身上的衣服道:“要不这样吧,咱现在到县城去,应该能赶上县城的早餐,你请我吃早餐,然后我给你买几身衣服以示答谢,怎么样?”
赵振兴看了自己身上一眼,衣服是补丁摞补丁,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确实应该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好啊!这个可以有!”
上一世,好穿的都买给了那帮糟心烂肺的玩意。
这一世,可得为自己好好拾掇拾掇。
赵振兴骑着自行车,驮着夏思语朝县城而去
夏思语是没大坐惯自行车后座的,加上路上颠簸,不得不抓着赵振兴后腰。
赵振兴这家伙,不知道是不是久不骑自行车了,技术不行啊!骑着个车子老是急刹。
夏思语不得已,只能上半身靠着他,双手改为箍着他的腰,他那结实的腰背倒是挺给她安全感的。
两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也自动转化为避震器
赵振兴不知道咧了多少次嘴角,两人才终于到得县城。
此时日头高照,街上逐渐沸腾起来。
赵振兴推着自行车,夏思语走旁边,问道:“吃点啥呢?”
这个年代的清湖县城,早餐的吃食其实是很简单的,基本是只有包子馒头和米粉。
而赵振兴这人不喜欢吃包子馒头,本来这个缺吃短喝的年代,没有条件挑剔,但他在上一辈子就吃腻了。
上一世,为了挣钱养袁晓燕和两个野种儿,他经常赶早上班,因此来不及做早饭,当然,袁晓燕肯定也是不会做的,他只能在路上随便买点包子馒头吃。
就这么的,生生的吃腻了,以至于到了后来,连味都不想闻。
所以在夏思语问吃啥的时候,赵振兴毫不犹豫地道:“米粉吧,怎么样?”
夏思语微微一笑道:“好啊!”
关于吃米粉这个事,真是选到了她的心尖尖上,因为她也非常讨厌吃包子馒头。
“好嘞!”
两人选了一家店,各点了一份米粉吃,边吃边聊。
吃完之后,赵振兴付了钱,然后两人一起来到百货商场,她很快给他看中一身衣服。
他换上之后,那种英俊和健美简直又上升了几个维度,差点没把她看呆了。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杯醉云上 作品《重回90:金瞳鉴宝发家,全家悔不当初》第一卷 第30章 玻璃种翡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