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远逐字逐句地看着,脸上的怒容渐渐被一种复杂的情绪取代。
罗书记的批示,清晰、明确,完全支持了陈朝阳的补充意见,尤其点出了“功过分离,不枉不纵”、“稚子无辜,当有片瓦”、“扎下的是人心之根”这些关键点。
他放下电话记录,长长地、无声地吁出一口浊气。
罗书记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他王明远的震怒,是出于对败坏党风行为的本能痛恨和对新政权威的维护,是快刀斩乱麻的急切。
而罗书记和陈朝阳,则在疾风骤雨中,试图为冰冷的铁律注入一丝人性的温度,
为刮骨疗毒的刀锋找到更精准的下刀点,既要剜掉毒瘤,又尽量不伤及无辜的肌体,更要为未来扎下更稳固的根基。
他重新拿起陈朝阳那份补充报告,目光再次落在关于许大伟功过分离和人道安置的部分。
这一次,他看得更仔细。那句“恐寒前线将士之心”,像一根细针,刺了他一下。
他想起了自己带过的兵,想起那些牺牲在战场上的战友功是功,过是过。
若只因今日之过,就将昨日血战之功彻底抹杀,连其无辜妻儿的基本栖身之所都剥夺,确实有失偏颇。
新政的仁恕,重要在于治病救人,不正是要区别于旧时代的株连和无情吗?
至于保留的房子,明确是给陈翠兰母子的,许大伟只是“监督居住”,这已经是最大的惩罚和羞辱了。
游街示众?除了发泄愤怒,除了让那无辜的孩子在乡亲面前永远抬不起头,还能有什么实际意义?
明远沉默了许久。办公室里的烟雾渐渐散去。他走到窗前,望着窗外通和城灰蒙蒙的天空。
许久,他拿起笔,在那份昌平补充报告上,用力地写下了新的批示:
昌平补充报告及华北局罗书记指示均悉。
一、同意周小娥同志安置方案。妇联务必落实到位,确保其生存发展。
二、原则同意许大伟问题补充处理意见。即:
(1)保留其名下军管补偿住房(产权明确归属陈翠兰母子),许大伟本人不得占有,仅允其监督居住于昌平,接受改造。
(2)陈翠兰母子由昌平负责妥善安置于该住所。
(3)许大伟其余处置(撤职、开除党籍等)不变,须深刻反省,以观后效。
三、同意典型剖析分类进行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洪荒世界的尽头 作品《1949:火红年代的县委书记》第169章稚子无辜,当有片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