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正式任命的下达,原昌平县委大院那几间新挂上“专署”牌子的平房,成了整个专区最繁忙的所在。
空气中弥漫着新鲜油墨、旧档案的尘土味,以及一种无声却迫人的压力——权力的重心,
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从分散的各县向这里倾斜、凝聚。
这股凝聚的力量,在昌平地委扩大会议上达到了顶峰。
不大的地委礼堂坐得满满当当。
四县的书记县长——沙河王有粮、顺义刘长河、宛平李卫东、延庆孙振山悉数到场,神情肃然。
他们身后,是专区新组建的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原昌平县政府各科的“老面孔”。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主位上的陈朝阳身上。
他面前摊开的,正是即将决定无数人前程与整个专区运转框架的名单。
昌平专区组织部长张明起身,声音洪亮,清晰地穿透会场:
“同志们!根据华北局批复的昌平专区行政架构调整方案,及地委常委会决议,现通报如下行政职权调整与任命事项:”
一、昌平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核心架构:
1.原昌平县财政科、工商科、交通科、教育科、卫生科,整建制上调专署!
2.上调后,升格为专署财政局、工商局、交通局、文教局(教育局)、卫生局!
3.人事任命:
原昌平县财政科长,任专署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代局长!
原昌平县工商科长,任专署工商局副局长职务,代局长!
(交通、文教、卫生同理)
(注:‘代’字体现过渡期责任,由地委书记陈朝阳同志直管。)
张明每念出一个名字和新的职务,会场中相应的人便挺直了背脊,感受到肩上骤然增加的重量与权力辐射范围——从一县到五县(含沙河)!
那些原昌平县的“股级”或“副科级”干部,此刻在组织程序上,已是手握跨县资源的“正科级”乃至“处级”负责人,尽管头顶悬着“代”字和书记直管。
二、昌平县政府保留架构:
1.民政科、农业科、公安局(部分治安户籍职能)仍归属昌平县政府管理,机构级别维持不变。
2.原负责人原则上留任。
3.所有人事任命,需经昌平县委组织部严格考察,报地委组织部备案,由兼任昌平县委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洪荒世界的尽头 作品《1949:火红年代的县委书记》第 178章 零下十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