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毫无经验的新手在书写长篇小说上面会有所欠缺,直到下笔的时候她才意识到,那三百多的想象力真的不是盖的。
所有人第一次写东西都是从临摹开始的,哪怕是天才也不例外。
她看着手里成型的文字,男主人公和那个男频修真文的男主一样,是一个一开始拥有绝世根骨的超级天才,后因为意外跌入谷底。
两小无猜的未婚妻仿佛彻底变了一张嘴脸,毫不犹豫地和他尘缘两清,甚至为了另攀高枝不惜落井下石。
文里没有详细地交代这个未婚妻的心路历程,包括这个男主的感情起伏也让徐琼觉得很怪。
她觉得写人不应该这么写,他可以背信弃义、阴险狡诈、虚伪恶毒。
但不应该这样的片面又浮夸,很假。
她看的时候很爽不觉得假,但当自己嵌入进去之后才会意识到行文之中的种种不合理。
剧情在脑子里面大致过了一遍,思路就像那灵光一样在大脑里面涌现,她手下笔墨如飞。
42.
在网络上面发表文章很显然需要一个笔名,这个笔名不能太俗也不能太雅,俗了别人觉得你是个傻逼不想看你的文,雅了别人看不懂也记不住。
最后经过深思熟虑,她决定叫自己零食大王,毕竟她的人生目标就是零食自由,以后会成为世界首富,那她到时候一定会开一个小卖部,进口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零食。
至于大王,就和约翰d洛克菲勒被叫做石油大王一样,这是一种尊称。
又有理想,又有现实。
既俗又雅,完美。
系统:“”
系统很无语,虽然它并没有看出来“零食大王”这四个字究竟雅在哪里,但它无权干涉自己宿主的品味,所以它很识趣地选择了闭嘴。
智能扫描了徐琼的手稿,并给她修改了错字和语病之后,就用“零食大王”这个笔名,在某知名论坛上发表了徐琼的长篇连载小说问剑。
写完小说之后,徐琼就美美的上床睡了觉,疑似忘记了什么比较重要的事情,但是她太困了,能被忘记的,估计也不是特别重要,先睡了再说。
43.
在第二天她醒来,背着书包揉着眼睛走到家楼下,看见同样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宋清越时,石火电光之间,徐琼想起来自己忘记什么了。
她
她忘记写作业了
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