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为“摇滚荒漠”的港港,都曾成功地推出过所谓“魔岩三杰”,然而专辑始终不怎么卖得动,应该是在进入新千年后没多久,就彻底倒闭了。
说白了还是不赚钱。
所以,哪怕唱摇滚,也一定要唱流行摇滚,唱情歌!
还是流行乐这种绝对的大众音乐,市场足够的大,哪怕盗版横行,也一样可以赚到足够多的钱!
可偏偏,这年头儿国内做音乐的力量怎么样不好说,正版市场却肯定是弱的一批,就林见鹿在首都转了半个月所见到的,除了新华书店,其它地方卖的几乎清一色都是盗版,首都尚且如此,更何况地方上?
在大陆做音乐,同样是不赚钱的。
所以要赚钱,就要做流行乐,而且要去港港和湾湾做流行乐。
那就滚石。
这几乎是这个年代最好的选择了。
因为飞碟唱片和宝丽金唱片,在大陆都没有分公司
作为一个穿越客,林见鹿没什么大理想,祖国在三十年后是一定会富强、强大的,自己就负责抓紧时间赚点小钱钱,然后安心做个富家翁就好了。
不润,不逃税,就是对祖国最好的支持!
一听林见鹿居然是奔着滚石来的,没等张沛仁开口,薛忠鼎竟第一次主动开了口抢话,“像刚才这样子的作品,又或第一滴泪那种,林先生你预备了几首?”
林见鹿扭头看他,“十首!”
薛忠鼎不由击掌,满脸兴奋颜色。
张沛仁则继续纠结,“林先生你目前表现出来的两首作品,给我的感觉都已经相当完整和成熟你还有别的摇滚乐作品吗?”
那就继续唱呗!
早在醒来的火车上,林见鹿就已经考虑过自己的前途问题了。
术业有专攻,自己也就唱歌还行,算半个专业人士,加上穿越的加持,要出头应该比上辈子要容易很多,但舍此之外,自己大概率做什么都成不了。
倒是如果能比较快就赚到钱,可以投点网络公司,赚点原始股。
其实这也就行了——没啥野心,生命中的那点小棱小角,已经被北漂十年给磨平了,剩下的已经只是赶紧“小富即安”,好去种花养草钓鱼的人生疲倦。
九十年代,赚够一千万就可以收手啦。
甚至喝不上网络公司初创这道汤,也没啥遗憾,九十年代啊,一千万够在首都买两三栋楼了——甚至都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