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胡人而言,拳头就是道理。
你敢不怕我,那我就把你打怕。
你还不怕,我就把你杀怕。
若是死都不低头,那就去死好了。
胡骑的凶悍名头可是打出来的,不然的话,为何西凉的三万白马军见到他们之后,连应战都不敢,就逃了?
为何大统禹王会跑?
为何宣军连战都不战就逃了一个干净?
这都是胡骑一刀刀砍出来的。
现在好了,跳出来一个什么秦军,竟然敢挑衅他们了。
没说的,那就杀,杀到他们害怕、杀到他们臣服、再不行,就通通把他们给杀光了。
反正在胡骑面前,他们不允许比他们还牛逼的人存在。
胡骑的动作很快,两千胡骑得令之后,从集结到出现在唐灵城下,连半个时辰都没有用上。
但他们快,与秦军的速度相比,还要差了一筹。
就在胡骑刚刚出现在唐灵城外的时候,一支三千多人的黑骑卫队伍就迎面从城中走了出来。
为首者,正是已经升为了三千夫长的冷亦萧。
骑兵的三千夫长,还是黑骑卫的三千夫长,放到秦军步兵那里,做一个万夫长也是绰绰有余。
若是调到辅兵那里,当个五万夫长也是有资格的。
这般的一个猛人,此时就提枪于马上,冷笑看着正向他们这里而来的两千胡骑。
“所有人备战,为战死的两百多兄弟们报仇。”冷亦萧一边将手中的虎胆亮银枪挽了一个枪花,跟着便枪尖向前一指,也不等胡骑摆开阵势,就主动向前冲了过去。
换成别人,或许还会多犹豫一下。
毕竟能与江凡所部打一个平手,甚至还略占上风,已经证明了胡骑实力的强大。
可放在冷亦萧眼中,这根本就不算是什么。
打仗嘛,哪里有不死人的。
马革裹尸,也是将士们的一种荣耀。
面对对手,一个字,干,就完了。
有担心这担心那的工夫,还不如上阵多杀几个敌人。
至于说胡骑有多么厉害的事情。大家都是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谁会怕了谁?
真正上了战场,就要将生死置之度外,主打的就是一个我活不活无所谓,你一定要死。
有了这样的精神,就算是败了,也是虽败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