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伊并非针对贝克汉姆,事实上更多的是通过贝克汉姆为范例解构,以自省和清晰的为自己规划职业生涯和商业蓝图。
综合俱乐部成就、技术特长与国家队表现和影响力,小贝的历史排名大概在三十到五十之间,接近“历史级球星”(如卡卡、劳尔),但略逊于“球王级”或“时代统治者”(如齐达内、c罗、梅西)。
若以传中、长传和定位球为核心标准,他可跻身于历史前十甚至前五。
但从文化影响力维度来说,他无疑是足球史上最成功的商业偶像,推动英超全球化,甚至能与贝利、马拉多纳、梅西、c罗相比较。
这就是贝克汉姆和弗格森最核心的分歧。
他想要成为类似“乔丹”、“伍兹”那样的文化符号,事实上他的确在某些时间段做到了。
但如果你看看另外两个人在各自领域取得的成绩,就知道从实力的角度出发,那不该是贝克汉姆的位置,他连被称为副goat的资格都没有。
他曾短暂跻身体坛文化符号的行列,与乔丹、伍兹这些传奇人物相提并论。但若以竞技成就为标尺,这样的比较就显得格外荒谬。
乔丹用六个总冠军和五个mvp奠定了篮球之神的地位,伍兹以14个大满贯重新定义了高尔夫运动的极限。
反观贝克汉姆,其职业生涯的硬实力与这两位传奇相比,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他甚至连“历史前十”这样的称号都难以企及。
这种差距不仅体现在冠军数量上,更在于他们各自对运动本质的诠释与突破。
贝克汉姆做不到,也没有能力做到。
但他还是达成了这个成就,首先是依靠其自身与妻子出色的营销能力,维多利亚绝不是普通的流量明星,她的营销手段甚至强于足坛绝大多数的顶级经纪人。
其次,更重要的是曼联这个平台,它的影响力成就了贝克汉姆,也束缚了贝克汉姆。曼联重视商业,却不允许出现像银河战舰一期的皇马那样,阉割竞争力也要优先追求商业的情况。
这才是踢中小贝眉骨的真正“飞靴”。
此时他的眼神清明得可怕。
罗伊很清楚,在这座纸醉金迷的城邦里,名气就像蒙特卡洛赌场的筹码——今天在你手里,明天就可能易主。
他注视着贝克汉姆优雅地向粉丝挥手的样子,那个动作他私下对着镜子练习过十七次,却始终觉得矫揉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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