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袁永仪看着何美田这个样子:“你这.不干正事啊。”
何美田在门徒里演的就很爽了,除了泳池里游个泳,就是和吴燕祖亲亲的吻戏,真的舒服,属于露脸了,又拍了自己喜欢的戏,这种感觉,可以说是拍戏生涯之中遇到的最快乐的事情了吧。
不过,袁永仪也看着李轩,心中略微有些叹气.有些,佩服吧。
作为陪衬角色,她不需要演技,只需要旁观,可以很冷静的旁看。
可以说是作为在剧组内的‘观众’视角,看着他们飙戏,可以说是第一人称视角看他们表演。
用她的话来说,李轩的纯粹演技表现——绝对不弱于刘得华。
就是刘天王亲自来了,也不一定是这个效果。
甚至尔冬生喝完酒之后,就一直在追问李轩一个问题——你是不是真的过这回事。
李轩笑了笑,怎么可能,违法乱纪的事情咱可没做——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属于‘林昆’的人生就在自己的记忆深处沉眠,在拍那场戏的时候,dna直接动了,本能的就知道该怎么将美金稀释成港币。
突然掌握了某种好像真的没任何卵用的技能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真的当过毒枭,在模拟的人生里。
不过,在深处里的林昆,却并非如同想象的那般模样,从一开始就会愧疚.如果真的像电影里一样,一开始就愧疚的话,早发疯了。
因为疾病,他的疾病在这个时候已经是很后期了,身体的行动能力都因为疼痛和疾病受损,因为‘痛苦’,所以才能感同身受,能理解别人的‘痛苦’。
感受那些因为白粉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人。
想要放手,想要回头。
只是,就像学友哥唱的一样。
“回头太难了。”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柳白羊 作品《我不是戏疯子,我是真能穿剧本》第274章,尔冬生:请李轩貌似更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