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来修改一下如何?”光苔提出了建议:
“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不谦虚了,在音乐造诣方面,我应该要比你强得多。”
“如果你想要让我试一试的话。”
虽然这话说起来相当嚣张,但霍米加觉得光苔既然很有来头,那么应该也是相当厉害的人,艺术家本身就和音乐家沾点边,再加上天才二字的话,那就更加说不准了。
“唔,好!那你试着修改一下吧,然后拿给我看!”
霍米加没有太多的犹豫,只是稍微思考了一下就立刻做出了决定,光苔同样不含糊,着手开始对那份乐谱进行修改。
虽然说结合了立涌工业以及朋克、毒素等元素,本身确实是一首优秀的音乐作品,但霍米加的对手是不可小觑的。
那是菲蕾地区的知名人物,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们原本是反派组织,在被巡护员们击败之后就抛弃了头目成立了乐队,开始进行世界巡演。
“就用刚刚的音乐怎么样?”库克提出建议:“那只宝可梦正在期待的看着你呢,而且我也觉得它的哼唱很有韵味,让我想起了过去的妈妈。”
“它的哼唱.让我想起从前炉火边,母亲缝补衣裳时的小调。”
“额但是那不太符合我们乐团的摇滚风格。”霍米加陷入了为难的状态中:“而且那只是哼唱吧,填词怎么办呢?”
“总不能真让宝可梦当主唱吧,这首歌可是要被选入宝可梦好莱坞的,到时候连台词都没有这叫怎么个事?”
库克摊手:“合唱不就行了,我觉得它音乐天赋很高,反正我们是摇滚乐团,不管怎么演奏都无所谓啦,就算是拿着贝斯去打人,这也是摇滚嘛。”
霍米加大怒:“我才不会拿着贝斯去打人嘞!这种事情做出来八成会被喷吧!”
就在两人争执的时候,燃烧虫再度摇头晃脑唱起了歌。
歌声渐渐的传扬着,而后,不知道何时,录音棚中出现了第二缕歌声。
比起燃烧虫的声音更加的优美,更加的悠扬。
那调子太过古老,恍如连风也忘记了如何吟唱。
起初是游丝般的颤音,似锈蚀的齿轮被风拨动半圈。
渐渐凝成清泉漫过卵石的质地,一只藏青与奶油色的小小身影浮现在电缆阴影中。
它双手交叠胸前,闭目仰起脸庞,古老歌谣便从喉间流淌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