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凝直接打断了他,“陈司正,这诉状写的很清楚,薛昭飞如今并无官身,却在秋日宴上,明目张胆的闯入我的营帐,用刀子对我的丫鬟行凶。
当时,锦衣侍卫也有愿意作证的,我状告的,就是薛昭飞对当朝官员,不敬之罪......”
薛凝一字一句,“而我的丫鬟忍冬,是此次案件的重要证人,薛昭飞知道我要追究,故而先行将人证忍冬发卖。
他有妨碍律法公正,害人灭口之嫌,故而,我申请京兆尹,对人证忍冬进行保护,直到案件审理结束!”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鹿画 作品《失去七情六欲快死了,全京城为我哭坟》第一卷 第128章 薛凝一纸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