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时:“分明就是郭艳丽偷了公司章,趁着岑云舒在港城进行金融公司的事务,无暇顾及,岑建光年老体弱无力反抗,假冒公司名义进行诈骗。跟她签协议的人不管是公司内部还是外部的人,至少犯了合同诈骗和盗窃两项罪名。最高十年,最低两年,有一个算一个,都按照合同数额定罪。数额越大,刑期越长。看他们谁敢把合同拿出来?!!”
岑云舒和段守正他们面面相觑:对啊。还的是你啊。在耍无赖这条赛道上,谁也比不过你。
你们这些人说公章是岑云舒亲手给郭艳丽的,就是岑云舒亲手给的么?!!
有录像,有录音证据吗?
都没有啊。
唯一的证人岑建光,可是岑建光老年痴呆啊,证词无效。
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不了,那控告的罪名就无效,
告到哪里都没有用。
程时又补了一句:“就算有证人,当时郭艳丽挟持了岑建光,岑云舒为了父亲的安全只能交出公章。如果岑建光是自愿的,岑云舒是自愿的,为什么没有在公司高层会议上说明这件事?所以那个证人就是同伙,一起告。挟持这个罪名更大。岑建光都被他们吓成老年痴呆了,他们已经涉嫌人身伤害。”
这种官司,他打过不知道多少回,就没怕过。
段守正忿忿骂了一句:“你个死马喽。你太不要脸了。还好我们是朋友,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被你坑死。”
程时:“诶,这就是你不对了。我帮忙出主意,你不但不谢谢我,还骂我。”
岑云舒忙抢过电话说:“谢谢程时同志。”
才挂了电话,打开门。
外面的人一看到她,就大叫:“岑云舒,你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吗?堂堂岑氏,一个月前签的合同都可以不认,以后谁还敢跟你们做生意?”
“赔钱!!不然我告死你们。”
岑云舒:“你们的合同呢?拿来给我看看,如果确认无误,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立刻有人递了合同过来,说:“反正警察同志也在这里,我们不怕你当面撕毁。”
岑云舒拿着合同,对警察说:“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控告这些人盗窃公司章进行合同诈骗。”
那人冷笑:“你亲手把章交给郭艳丽,这会儿不认也没有用。”
岑云舒:“你哪只眼睛看到是我把章交给他的?郭艳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文屹 作品《重回九零下岗潮,我带着全厂发家致富》第634章 程时这里就没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