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汤姆森冲锋枪的?那可是吞金兽啊!
不但枪贵,子弹也贵。消耗的子弹还非常多。用完了还不好补充。
谁家土匪用这样的枪,绝对会被骂败家仔。
所以,唯一的可能
“看来,你不是一般人。”
“我”
“你特别注意到了汤姆森冲锋枪。显然,你认识这种枪。还知道它的优点和缺点。所以,你的眼神变化不定。看来,你是我们的同行。”
“什么同行”
“我叫张庸。是复兴社特务处的。你说呢?”
“什么?你,你”
“看来,你认识我。”
“不,不,不认识,不认识”
日谍急忙否认。
然而,他自己都知道,无法掩饰。
他的声音逐渐的微弱下去。显然是自己都觉得自己没救了。
他露馅了。
他暴露了。
等待他的,将是地狱般的考验。
他甚至在想,酷刑是从什么开始?是一顿暴揍?还是辣椒水、老虎凳
“你出来做什么?”
“去,去,去亚细亚当铺”
“当什么?”
“当”
日谍语塞。
他忽然发现,张庸手里握着一个玉蝶。
不妙的感觉再次涌起。
“当这个?”
“是的。是的。”
“你拿着一万银票,去当一个玉蝶?”
“我,我”
日谍无法圆谎。
虽然他脑子转的飞快。可是,他的猝不及防啊!
谁能想到,光天化日之下,都会被人打闷棍。关键是,他们以前就是专业劫道的。专门打劫别人。现在角色忽然掉转过来,他完全不适应。
大意了
没有闪
“这是信物吧?”
“不是,不是”
日谍急忙否认。然后发现自己又错了。
完蛋。他的否认就等于是承认。日谍彻底沮丧了。他耷拉着脑袋。
没想明白。怎么自己总是说错话了。
可是,他就算不说话,也等于是默认啊。玉蝶在张庸手里,就是致命的证据。
归根到底,还是被抓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