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明拿过租房协议看了一下。
上面的条款非常简单,基本没啥约束力。
至于房租,李天明看都没看,说是租,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福利。
每个月象征的给个一两块钱,就能获得房屋的使用权,这种便宜,谁舍得让出来。
“这位同志,原来这套宅子归国家所有,现在既然落实政策,发还给了个人,我又把房子给买下来了,这租房合同是不是应该重新签?”
呃
房管所的工作人员顿时面露难色,可是却又不能不回答。
“按规定是应该重新签!”
房管所不光管着辖区内的公房,私人房屋的买卖,租赁也在他们的管理范围之内。
而私人住房出租的租赁是公房的几倍,要是李天明提出
“可是租赁的费用,这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样,一下子要涨租金的话”
“什么?涨租金?没有,一分都没有,国家把房租给我们的时候,就是这个价,他想涨租金,门儿也没有啊!”
“我还以为他多好心呢,还让我们安心住着,原来憋着坏呢。”
“能买得起房子的都是资本家,资本家能有几个好东西!”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被围攻的李天明却不急不躁,只是笑呵呵的看着他们。
越是这样,越是让众人心里发虚,毕竟
房子真是人家的!
“都说完了?轮到我说两句了吧?租金,大家伙可以放心,一分钱都不会涨。”
呃
又是一轮集体傻眼!
我们又错怪好人了?
李天明也不去理会众人的反应,接着对房管所的工作人员说。
“在不涨租金的情况下,我能要求重新签租赁合同吗?”
工作人员也迷糊了。
要是这样,重新签合同还有意义吗?
就为了明确一下租赁双方的关系?
“可可以!”
“那好,原来的协议我看过了,按这个条款就行!”
神经病啊?
既然李天明这么说了,那就办呗,重新签了合同,以后李天明也就没理由要求收回房子的使用权了。
房管所也能少些麻烦,这是好事。
于是,当场办公!
“这里注明一下,是1968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慎思量 作品《重生70:大搞集体生产,打造天下第一村》第六百一十二章 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