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的是,这只是附带的。”
霍海认真的点头:“没错,标点符号最主要的作用是,规范写作。”
为什么那句千古名句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为什么李白写诗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为什么苏轼写词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为什么这个时期流行的都是诗词?是对偶句,是这些东西?
因为,这些东西的字数是约定成俗的,韵律也是约定成俗的,只要稍微学习,就不会出现段错句的情况,不会贻笑大方。
倘若一群文人聚在一起,你写我写,结果另外一个大文人读的时候,明明别人一句是七个字,你读成了九个字,把后一句头两个字给添到了第一句末尾,那多尴尬?
无论是对方,还是自己,那都尴尬的要死。
所以,大家文人墨客聚在一起就是玩儿诗词对偶。
别说读出来,就算是写,也很尴尬。
写书法,是一种来感的事情,感觉没来,每写一个字都不舒服,感觉来了,哗啦啦的一大篇。
写到床前明月光,光字的时候,感觉还有,你就换行吗?那必不能啊!
那当然是继续疑似地但是写到地字,这卷面占满了,必须要换行了,怎么办?难不成写小点把上霜凑上去?
那必不可能啊!
这样一写,人家没看过这首诗的人,看半天都不知道你的书法怎么断句。
这个情况,一直到朱熹的出现,才得以改变。
朱熹,发明了一个符号。
句号。
朱熹用一个小圈,。来进行断句。
这就是第一个标点符号。
朱熹之前,短文章横行天下,诗词对偶是娱学的主流。
朱熹之后,长文章,大结构文章疯狂涌现,剧本、成了娱学的主流。
就是因为这个圈。
实际上,历史上用标点符号的人很多。
但是那些标点符号都比较大,比如箭头,比如竖弯钩,比如一大点作为标记。
但是最终,都因为不好用,容易和有些字混淆。所以被放弃了。
直到句号的出现,彻底的把行文规范化了。
而现代书写中,因为毛笔字更适合表现在招牌、书封面、艺术字体、大场面上面,而印刷字体更类似西方文字的粗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