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之后,小吏听说一个传闻,说这个叫做峰的死者,在死之前和一个本地小有权势的人发生过争执。
旁人并没有听清楚争论了什么。
只是听说那个小有权势的名叫浪来的人,给他说过‘得寸进尺’‘给你脸了’。
小吏立刻意识到,峰肯定是有这个浪来的把柄,多次敲诈过,然后被下了杀手。
查过很多案子的他,立刻开始追查,果然,这个峰,也是个泼皮,平时就喜欢赌博,还耍赖,有时候小奸小猾的。
这算是被黑吃黑了。
很明显,就是浪来下的手。
要知道杀人案是很难查的出真凶的,每年死的人只有三分之一能找到尸体,其中又有三分之一有线索可查,再有三分之一被查出来。
死一百个,了不起能破三四个案子。
如果能破,那可有好处。
小吏现在已经有了方向,只要拿到那件被脱掉的衣服,就能证明杀人犯是浪来。
衣服,在哪儿呢?
他为什么要脱他的衣服?
其实并不复杂,很快小吏就想到了。
浪来杀人后,刀脏了,手脏了,顺手脱了衣服擦拭刀和手。
只要找到清晰血液的地方,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而衣服,应该还没被毁了。
因为浪来处理尸体很从容,应该是隔了很久才去处理的。
否则峰不会血放干了但崖下无血。
渔民要是看到有血知道是个死人,根本就不会去救。
这么长时间后处理尸体,最好的办法是把衣服穿回去,一起丢了。
如果不这样,塞一起丢了也一样。
为什么不一起?一个杀人后马上清洗血迹的人在想什么?如果是在后世,那叫毁尸灭迹,在大汉,这叫爱干净。
杀人太常见了,什么毁尸灭迹?听都没听说过。
所以,爱干净的浪来,为什么不把用衣服垫着尸体扛尸体去丢,而是扛了个光膀子的尸体去丢?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浪来把衣服留下来使用了,而不留裤子是因为没有内裤只有一条单裤子,裤子太脏了,没有用的价值。
顺着这个思路。
小吏很快就发现了那件衣服。
依旧有血,现在就在浪来的家挂着,补了一个补丁,衣服上依稀还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