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韩飞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在原告律师的要求下,案件照常进行审理。
原告律师起立念到:“原告张美凤,要求被告汤成军,依法赔偿:”
“一、原告已支出的医疗费40000余元。”
“二、住院伙食补贴费200元。”
“三、营养费4000元。”
“四、护理费3000元。”
“五、误工费9000余元。”
“六、残疾赔偿金140000余元。”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八、伤残鉴定费2000元,律师费4000元。”
“总计217,259.00元。”
听到赔偿数额,汤爸爸的脸色越发凝重。
旁听席上的汤妈妈捂着嘴,哭了出来。
汤超伸出手,握住妈妈的手,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信心韩飞一定会出现。
没有律师在,汤爸爸不知所措,颤抖着声音说道:“不是的,我当时没有、没有倒车。”
原告律师拿出两份文件,“这份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事故认定书,”
“其中写明,该事故应由被告汤成军负全部责任。”
严格意义上来说,汤成军的三轮摩托不符合上路规范。
只不过他们这里是小县城,抓得没那么严,很多村民图方便,都是用这种三轮载货。
没出事就没关系,出了事,因为不符合交通规范,所以公安机关裁定,由汤成军负全责。
汤爸爸什么都不懂,根本不知如何应对。
他低垂着头,不安地搓着手指。
张大姐见状,以为对方就是心虚,嘲讽道:“哼,我们有公安机关的证据,你们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单凭你一张嘴,人家凭什么相信你。”
“以前还装的人模人样的,其实也就是个混账。看到要赔钱,就想撇清关系。”
汤爸爸抬头,摇头解释道:“不是的,我没有,我……”
张大姐得理不饶人,骂道:“还想狡辩,你连证据都没有,你说没撞就没撞!”
张大姐嗓门大,又咄咄逼人,法官都要受不了了。
他敲了敲锤,说道:“肃静,注意法庭纪律。”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怡宝堡 作品《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第三十五章案件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