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入席后,庭审正式开始。
法官核对过案件及涉案人信息后,说道:“法庭准备工作结束,接下来由诉讼方代理人宣读起诉书。”
韩飞说道:“被告张美英、张彩蝶以被汤成军撞伤为由,索要医疗费用10000元,营养费3000元。”
“获取13,000元后,被告又以索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为由,向被告索要217,259.00元。其中13,000元属于既遂,217,259.00元因法院驳回诉讼未遂。”
“其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应当以欺诈罪追究起刑事责任。”
韩飞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询问张家母女:“被告,你对起诉书的指控是否存在异议。”
张大姐说道:“有,他胡说,我们没有敲诈。”
代理律师说道:“关于诉状中提及的交通事故,我方并不认同。”
“我方的口供,法院不予采纳。可诉讼方也无直接证据,可证明其在案发时,并未进行倒车。”
“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影响重大,在毫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进行指控,太过儿戏了。”
法官问道:“辩护人,你可有其他证据要提供?”
代理律师提交的,还是之前的医院伤残鉴定书。
“因交通路段无监控、无目击证人,出口供外,我方无法提供其他直接相关证据。”
“但被告张美英的伤情由医院鉴定,确实为摔倒所致,其在受伤后,无法独立行走,故不存在受伤后,恶意碰瓷敲诈的可能。”
“被告年事已高,骨质疏松严重,跌一跤可能有性命之忧。”
“且被告文化水平低,根本不清楚交通事故索赔,能获取多少赔偿金。”
“为了一个不清楚的金额,拿命去博,值得吗?”
法官看向韩飞,询问道:“诉讼方可有异议?”
韩飞点头,“有,我方申请传唤证人黄恒出庭作证。”
母女俩听到这个名字,心里慌了。
这个律师怎么会找到黄恒?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怡宝堡 作品《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第四十二章你道歉,我就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