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于是王五催张三,赶紧的,给我加速快点开。”
“张三说,老板,你这个再加速,就违规了。”
“王五说,我不管,你给我加速,超速了罚款我出,但是我迟到了,扣你工资。”
“那张三没办法了,钱不能随便给老板扣啊,所以就加速了。”
“结果李四过马路的时候,张三超速没反应过来,来不及刹车,把人撞死了。”
“我们假设李四没有违规,那这种情况,大家觉得是张三的错,还是王五的错?”
现在问题的点在于,开车的是张三,但是要求加速的是王五。
“我觉得张三李四都有问题,一个主犯,一个胁从犯。”
“是共犯啦,都属于交通肇事罪。”
“没有主次之分吗?”
“张三这种情况,会不会要承担的责任比较小。”
“两个都枪毙吧。”
……
对于两人都要负责,大家没有异议。
但是对谁负主要责任,大家意见各有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要注意啊,张三、王五都属于交通肇事罪,两人同责。”
“如果王五拿着把枪,指着张三的脑袋,逼着他超速。”
“那么张三的行为,是可以被谅解的。”
“但是,在前面的案例中,王五怎么威胁张三的?扣工资。”
“这种威胁是没有说服力的。”
“在这种情况中,张三有拒绝的义务。”
“两个人都构成交通肇事罪。”
“所以我们说,行为人的主体,可能是路人,也可能是乘车人,不局限驾驶者。”
“我们前面说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好理解的。”
“接下来我们再说个案例,大家看看有没有因果关系。”
“张三在马路上飙车,马路边上的老太太,看到张三的车速,被吓到了。”
“这什么情况,怎么车开得这么快?”
“眼看张三的车要蹭到别的车,老太太觉得太过惊险了,吓到心脏病发展猝死。”
“大家觉得,这种情况,张三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首先因果关系,好像是存在的。
因是张三违反交通规则,果是老太太死了。
可现在问题是,老太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怡宝堡 作品《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第一百三十五章都是张三加速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