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表示以前觉得任何犯罪行为和去法院的事,都和自己没关系;最近听了韩老师的普法项目之后,发现自己有时候可能会无意识的犯法。
这还不包括家里的老人孩子,可能因为自身条件所限而成为受害者。
所以留条后路,总归是好的。
韩飞,“看来大家最近确实没什么重要的事儿,那我还是继续讲普法知识。”
“刚刚我们讲到了把人堵在家里算非法拘禁,用语言或者行为威胁恐吓他人,致使他人没有办法行动叫非法拘禁。”
“这些违法行为大家都知道,但是我们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意外,这些意外造成了我们的人身伤害或者死亡。”
“很多人认为这个死亡离我们太遥远了。”
“那我举个案例:如果张三来我家要债,我躲到了阳台上,结果从阳台上摔了下去,身死道消。”
“大家觉得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一定会有,对不对?”
“那这种情况,大家认为该怎么样追究法律责任呢?”
弹幕:
【如果是自己爬上阳台的,这是过失杀人。】
【如果被逼上阳台的,张三算故意杀人。】
直播班间的水友们,大多数是这两种看法。
韩飞点头,“不错,大家都有所进步,都确定张三是触犯了法律。”
“大家也提到了,张三存在有心,还是无意的争论。”
“因为这两种结果,差别非常大。”
“大家想想上门要账的会不会对受害人进行拳打脚踢,或者侮辱受害人,让其学猫狗.爬行和叫声。”
“大家不要笑,这些情况我们在一些影视剧里面都看过,事实也真的有。”
“那受害人在不堪受辱或者忍不了疼痛的情况下跳楼,摔死了。”
“那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认定为张三故意伤害。”
“反之,张三没有任何举动,只是站在了受害人面前,受害人欠张三钱,害怕呀,就逃跑,结果从阳台上掉下去,这样的情况就是过失。”
有关于生命的时候,韩飞讲的就很仔细。
“这些情况不听。刑法的判决也有所不同。”
“不管是数罪并罚;还是非法拘禁加强罪,希望你们都不要去尝试;也不要遇到。”
毕竟生命至高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怡宝堡 作品《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第一百五十八章:我要见韩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