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项目里边有一部分是集体的,也有一部分是个人的,不过产权之前梳理得已经比较明晰了,不存在很多乡镇集体个人扯不清的现象。这里有很多都是肘子的法人。”
“这些不是乡里未来的重点,我个人觉得可以比照老钟的九口烧窑口,转成个体。现在镇上的人材也不少了,既然他们都干得不错,如果他们有意愿的话,那就转给现在的项目经营管理者。”
“这个是不是转给集体更妥当一点?”土良志知道周至的话里是啥意思,这里好几样产业的经营管理者就是自家媳妇,虽然周至没说要不要钱的问题,但土良志还是觉得占了周至老大的便宜。
“转给集体反而会出问题。”周至摇头:“会涉及到上上下下的报告,批复,来回走流程,而且既然要归集体,那就还要广泛采纳镇里的意见,形成决议,反而麻烦。不就就按我说的来,转让接手,双方一纸合同就完事儿。”
“大家不要看着现在这些产业有钱挣,就觉得归于集体比较好。”周至笑道:“未雨绸缪,我们应该更多地想想将来要是这些企业遇到困难后该怎么办?”
“如果是个人产业,那就‘船小好调头’,见势不妙关张了事儿,最多个人受一点损失,伤不了乡上的筋骨,可要是变成了集体企业,那就和各位的将来全都挂上钩了,所以我觉得”说到这里,周至摇了摇头:“不是个太好的方案。”
刘志刚和孙家才明白了过来,周至所说的也的确是个问题,这些产业里很多都是周至自己投钱,在当地“雇人”搞起来的,当时就没有说是给集体的的慈善产业,法人也登记的是他自己,现在怎么转让原则上本来就是人家一句话的事情。
而且将这些都列入集体产业的话,还真存在肘子说的那个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其实正在周围乡镇上发生着,管理层都将它们视为甩不出去的包袱,涉及到承包费用纠纷问题,职工安置问题,好些都让人焦头烂额。
如果将这些产业转成集体企业,作为新来的干部,干好了没自己什么功劳,干差了可全是自己的锅,刘志刚和孙家才都觉得没必要去招惹这样的麻烦,于是都对周至的决定表示赞同。
“剩下的就是第三产业和公共事业了。”孙家才说道:“第三产业项目包括了招待所,饭店,还有两个基地我们也有为他们服务的服务站,另外还有承接建筑和道路工程的工程队。”
“文化事业我们有广播站,图书阅览室,电脑室,乡小也可以算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