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有三个。
一、犯罪动机。
二、无法提供有效不在场证明。
三、明确的人证或物证。
犯罪动机是主观分析,除非本人承认,否则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剩下的不在场证明和物证,只要有一项被确认排除,那陆小霜的犯罪嫌疑也就不成立了。
因为孤证在司法层面是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
“你是什么时候恢复意识的?”乔家丽问。
陆小霜摇了摇头说:“我我不太确定我只知道我醒过来的时候,应该在车的后备箱里。”
“你确定?”
“嗯,因为周围非常狭窄,我根本没法动弹,有汽车在行驶的感觉和声音,而且路面还很颠簸。”
“你能看到什么吗?有被绑起来吗?”
“我眼睛被蒙上了,嘴里也被塞了东西,喊不出来也看不见。”陆小霜的身体再度微微颤抖,“而且被绑起来了,我的手脚都有被束缚的感觉,双手被绑到了背后,尤其是两只手的大拇指,被什么东西给绑在了一起。”
这几句话里包含了几个重要的信息。
第一,凶手有车!这辆车必然是抛尸和挟持陆小霜的关键工具。
但肖冰说他没有车,连驾照都没考过,除非他说谎,否则光凭这点就契合不上了。
如果最后证实肖冰没车且根本不会开车的话,那侦查方向就变得扑朔迷离了,可能得考虑团伙作案的可能。
第二,道路颠簸。
这个信息需要和乔家丽问的恢复意识时间结合来看。
乙醚麻醉人的时间实际上不会很久,并不能持续数小时之久。
因为在人体内代谢很快,所以短则数分钟,长则二三十分钟。
道路颠簸说明路面情况比较差,很可能是开往郊县了,因为市内道路出现长时间颠簸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蒙眼捂口和捆绑。
尤其是双手反绑之后,还要把两根大拇指绑一起这种行为,未免也太过谨慎了。
这让周奕想起了陆小霜被救出来后,在县医院里时,吴永成让人做了个伤情鉴定。
当时在陆小霜左右手的拇指上,发现了一些轻微的挫伤痕迹,但不是很深,无法确定是如何形成的。
现在看来应该就是捆绑大拇指的方式产生的,因为手腕被捆绑了,所以拇指的动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贫道信佛 作品《重生97,我在市局破悬案》第412章 神探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