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配”。
这份谢恩表将赵胜送回汉王府,并誊抄一份,交由礼部存档。
至此,“告知意向”环节圆满完成,这桩婚姻获得了女方家庭的正式认可。
紧接着便是第二步,采纳与问名。
十月十八吉日,汉王遣礼部主官赵胜为正使,亲兵统领冯承宣为副使,率领一支仪容整肃的队伍,持纳采礼,浩浩荡荡再次前往王家府邸。
采礼包括:玄纁(黑红色绸缎)二匹、羊二只、酒二十坛、干肉八十斤、茗茶二十斤。
最为重要的是那份加盖了汉王大印的“纳采书”,文书由礼部拟定,言辞雅正,申明汉王择配之缘由,彰显王室威严。
王承弼早早就带着全家恭敬地候在府门外迎接。
赵胜宣读完纳采书后,王家跪受礼物,随后设宴款待使者。
次日,王家送上答礼,其中包括为锦绣衣物、文房四宝等等。
并且由王承弼亲笔书写谢恩表,上呈汉王。
问名之礼与纳采同日进行
宴后,赵胜持“问名书”上前,郑重询问待选王妃的姓名、生辰八字、祖上三代名讳与籍贯。
王承弼一一如实作答,并将所有信息工整书写于“名帖”之上,交由赵胜带回王府。
本来这个环节还需要钦天监核验女方八字,验证其八字是否与江瀚、王府宗庙祭祀吉日冲突。
但江瀚手上哪有钦天监,一帮西洋传教士也不懂什么黄道吉日,于是只能作罢。
婚仪第三步:纳征,即正式下聘礼。
聘礼如下:
黄金百两、白银千两、各色绸缎百匹、健硕河曲马十匹、精美锦绮衣料五十箱、珠翠首饰一套(内含一顶璀璨的凤冠)、精工打造的礼仪甲胄二副。
本来按照规矩,这一步还要授予田产地契,但被江瀚给否了。
这些田产好不容易收上来,江瀚是不会轻易再把它们赏出去的。
聘礼送达王家后,便要进行第四步,定下婚期。
经过赵胜和王家商议后,选定了一个良辰吉日,十一月初十,意在冬至前完成婚仪。
赵胜作为使者,持“请期书”再赴王家府邸。
王承弼接书后,顿首谢恩,并于府中大设宴席,邀请城中各级官员作陪。
席间,王承弼高声宣读“谢聘表”,感激王恩,并郑重承诺将如期送女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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