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是最后一个章节的事情了。
故事的最后一章,追求文学的“我”和老q一起去拜访“老q”的一个朋友。
据说此人手眼通天,有点石成金的本领,三年级小学生的诗作,经她“润色”后也能发表拿稿费。
于是“我”也在“老q”的劝说下,把“我”写的给这人送了过去。
不过“我”和“老q”不一样。
“我”觉得这人撒谎是一把好手,口气恐怕大于才气几十倍。
她企图把每个人都当作一张牌来打,可惜打“我”这张牌对她来说也许扎手了点儿。
“我”清晰的明白,这个三十来岁的女光棍,就是为了虚荣在撒谎。
不过她自称自己是“被社会变得畸了形的人”。
我和老q找到她家时她正叼着烟卷儿在一张纸片上乱划什么。
“我来拿我写的。”
老q还在和她寒暄,我开门见山。
“噢!那篇关于水、关于雨、关于雷的故事是你写的吗?”她边说边在一个看起来像是放大白菜的筐里翻着,那筐里乱七八糟的放着书报和水果还有没有打完的毛衣。
“我写的是凯撒和潘金莲的故事。”
“是吗!”她抬起头看看我,“我再找找看。”
边翻边嘟嘟嚷嚷,不知嘟嚷些什么,作出一副非常可爱的表情。
“你的写得不错,我给看去了。”又是个名人。
她谈起名人来直呼其名而略其姓。还有一类是按名望大小分别称作老或老,好像这些人都是她大家族的成员。
“——哎,对了,你帮我买两条烟怎么样?”
“呸!给你他妈买两条上吊绳儿。”
我一脚踹开门走出来。天黑了,我看着星星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再深深地吐出那一肚子大白菜味儿。
他妈的!
老q追出来了。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她一言不发,我想今天在我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些什么。
我们默默地坐在餐厅二楼临窗的一张桌子旁,窗帷半掩半开,很大的雨滴打在玻璃上慢慢地流下来,街道上的路灯半明半暗。老q把脸挨近窗子,向外面凝视着。
她的表情莫测高深,手里轻轻转动着斟满浓郁香味儿的“味美思”的高脚杯。我注视着她,不知该说点什么。
老q继续向外凝视着,我向她摇了摇酒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