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卡彭他是洗钱的账册出纰漏,才让irs逮到机会。而那些不法份子缴税的情形,都是被定罪或将被定罪的人才报税,以避免于检控过程中被控逃税,额外多一条罪名。
“只要没被抓,没有账册与税单,irs也不可能光凭‘我听说谁有一百万釖收入’这样的说法,就将对方起诉与罚款。法律要定罪,是讲究证据的。你学校没教吗?”
新人探员问道:“就连展开调查也不会吗?”
“我们局里有什么原则,他们也是一样。”老探员说着让新人不怎么能接受的话。但詹姆士又话锋一转,说道:“不过”
“不过什么?”
“假如我们突袭调查,能够找到那一笔不法资金的话,状况就又不一样了。只要有证据把修补匠跟钱连在一起。”探员詹姆士说道。
这时年轻探员突然想起,说:“对了,那只查扣的手提包。根据其他人所说,那只大袋子原本是由修补匠提着的。或许上面会有指纹。”
探员詹姆士却是不抱持着希望,说道:“你能在编织布的提带上找到什么指纹?至于其他地方,你可以让人调查能采集到的指纹。不过我不觉得能找到什么有用的证据。”
嘴里虽然是这么说,其实詹姆士却是在考虑另一种可能性。思考自己有没有赚外快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