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蜃现在人不在镇内,沈哥你如果要办什么事情,眼下就是最好的时机。”
胡横端上了一桌子热气腾腾的饭菜,又留下了一句话。
随后便谢绝了沈戎的挽留,主动告辞离开。
一张热炕上人来了又走,这次换成了沈戎左右开弓吃的欢畅,而叶炳欢则盘腿坐在一旁,从炕桌下摸出了罗老汉的烟杆,塞上烟丝,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
“你别说,鳞道的手艺还真是不错啊,把这副躯壳整的有模有样的,这钱花的值!”
沈戎吃饭的动作很快,叶炳欢一锅烟还没抽完,他就已经填饱了肚子。沈戎抬手抹了把嘴上的油光,这才有心思上下打量着坐在旁边的男人。
站在命途中人的角度来说,沈戎和叶炳欢早就熟的不能再熟。
可若是以倮虫的视角来看,这才算是两人第一次正式见面。
和胡横那种带着一股阴柔劲儿的俊美不同,叶炳欢的长相充满男人味,脸型棱角分明,浓眉大眼,目光炯炯有神。
“我以后要是被人把肉体给打烂了,也得花钱去好好捯饬一下。”沈戎打趣道。
叶炳欢闻言眼皮一翻,没好气道:“就凭你那破烂八字,扛得住欢哥我这种英明神武的长相吗?你去南国看看,单论屠夫这个行当,我这张脸可以说是万里挑一了。”
“说你胖,你还喘起来了。”沈戎眉头一挑,语气豪横道:“只要把气数给够,我就不相信捏不出一张比你还帅的脸。”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长相这种东西,是上天注定的,没有那股子气质,就算把我这张脸给你,你也撑不起来。”
在相貌这条道上,叶炳欢自信十足,简简单单一句话就把沈戎噎的开不了口。
“行了,别扯这些你拥有不了的东西了,免得你受伤。”
叶炳欢抿了抿嘴唇,方才的趾高气昂收敛起来,眉宇间看上去竟变得有些挫败。
“欢哥我问你,你小子是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叶炳欢自问自己虽然不是特别擅长隐匿藏身,但好歹也在红花会混迹了不少的年头,一些基本的手法还是会的。
可今天接二连三被人找到,让他不由的感觉到沮丧。
胡横能找到他,是因为对方心眼多,提前便在满仓里洒下了眼线,叶炳欢还勉强能够接受。
可你沈戎凭什么也能这么简单发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