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仙镇东南,一座送别亭。
关于这座亭子,还有几分说法。
相传在古时候,在整个东北道中都享受盛誉的胡三太爷曾为了突破自身的修炼瓶颈,选择封锁法力和记忆,化凡入世,体验人间的悲欢离合。
在经过一番令人荡气回肠的仗义行侠的故事之后,胡三太爷成功在这座亭子中内勘破前世今生,重拾昔日仙人风采,白日生紫气,踏云欲飞升。
往日受过他恩惠的百姓们闻讯自发聚集到此,跪地恭送胡三太爷飞升天界,长生不死。
胡三太爷感念众人情谊,赐下雨露甘霖,治愈众生沉疴苦疾。
仙人与凡人都被对方的厚意所感动,却碍于仙凡终须有别,无奈分离。
故此地得名,送别亭。
对这种典故传说,叶炳欢自然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先不说胡家里是不是真有过‘胡三太爷’这号人物。就算有,那也得是在虚空法界之中,怎么可能飞升去那什么天界?
再说了,既然是飞升,那这里也该叫‘飞升亭’,不该叫‘送别亭’。
都不把自己看成是人的东西,怎么可能跟你们一群倮虫玩儿依依惜别那一套?
叶炳欢估摸着五仙镇内应该也没有多少人相信这种不着调的传闻,要不然的话,这亭子也不会破成现在这副鸟样子。
腹诽间,叶炳欢撅着屁股挪向另一边,避开从亭顶破洞中飘落而下的雪花。
一座火堆烧在亭子中央,用枯枝轻轻一挑,就能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
“忙活啥呢,这么香?”
一道身影大步走了进来,就蹲在叶炳欢身旁。
叶炳欢头也不抬,从火堆里扒拉出一个外皮烤得黢黑的红薯,用树枝插着递了过去。
“事情办完了?”
“嗯。”
沈戎扒开焦黑的外壳,冲着内里黄软猛咬一口,顿时吃了个满口甘甜。
“比预料之中要轻松不少。”
听到这话,叶炳欢半点不觉得意外,冷笑道:“按照道上的说法,他们地道命途最擅长招兵买马,号称招兵旗一立,便有千军万马于旗下听候差遣。”
“可在我看来,他们地道命途也就只能欺负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真要是碰上了硬茬子,立马就得怂。只要弟马一死,再多的兵卒也没有用。”
叶炳欢这番话虽然带有个人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