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失败了。”
总检察长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什么计划失败了?”
“诱捕蓝斯家族的那个计划,我找了一个小角色,用他做了一个圈套,打算把蓝斯家族走私贩卖酒水的事情揭发出来。”
“这么大的案子根本遮掩不住,肯定会追责,这样我们也就有了一些借口深入的调查这个案子,去摸清楚他们家族的一些具体的情况。”
总检察长想起来了,这件事是总统那边的人吩咐他做的,他找了一个和自己关系比较近,而且靠得住的检察官。
他也是才知道这件事失败了,不过并没有显得有多么的惊慌,“失败了就失败了,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他看来失败并不是什么不正常的结果,蓝斯家族这些人的警惕性很高,而且很狡猾,否则蓝斯也走不到如今的地位。
他们感知到了危险,或者非常警惕,识破了这个计划,也无非就是没有在这件事上拿到他们的把柄而已,对总检察长,对克劳恩检察官来说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损失。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克劳恩检察官特意打这通电话,并且以这样的情绪和他说这件事,并不寻常。
他的语气也开始变得上扬,用类似那种“你他妈在和我开玩笑吗”一样的口吻问道,“你别告诉我,他们已经知道你是指使的!”
听筒中尴尬的沉默就像是响亮的回答,几秒钟后,总检察长骂了两句脏话,“你怎么判断的?”
克劳恩检察官把自己的判断方式简单的说了一下,最终他补充了一点,“我不能确保那个黑帮的首领会保住我的名字,我知道蓝斯家族这些人的手段,得罪他们的人历来都消失了。”
“我听那边的同事说,蓝斯家族的案卷有好几米高,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受害者的尸体,哪怕是残肢。”
联邦的法律有一个规定,那就是如果有人受害,就一定要找到尸体才能正式的以“凶杀案”立案。
如果没有找到尸体,就只能以“失踪案”立案。
看起来好像都是立案,但实际上差距非常的大。
凶杀案的案件侦破机制要比失踪案强得多,他们会调用更多的警力来侦破这个案件,并且时间跨度可能会长达数年之久,只要确认是凶杀案,他们就会有人一直跟进这个案子。
哪怕在几年后他们找不到什么线索,这个案子被搁置了,也会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审理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