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
原本心里还有些忐忑,但是这下基本上算是落了定了。
既然部里也觉得这个案子和全国其他地区发生的案件有些相似,那就说明,这个案子也许真的可以并案处理。
全国那么多地区,发生过那么多案子,有一些案件有相似之处,当然是存在的,但是如果一系列的案件都是按照一个手法去犯罪的,那从犯罪的理论来说,这是犯罪分子,自己所坚持的犯罪手法。
一个惯犯,有的时候会犯罪成瘾,就好像学习好的人总喜欢去学习,而那些犯罪分子大多都是生活中的失败者,他们没有办法从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当中获得成就感,所以就会采用犯罪的手法,以别人的憎恨和恐惧为自己的荣誉。
当然这些人一旦进行到后期面临公安机关的打击,就会陷入到一种迷信的状态。
这也是为什么有的凶手总选择下雨的天出去也行凶,他可能并不知道雨水能够掩盖一些犯罪痕迹,只是觉得下雨的时候动手,老天爷会站在自己一边。
所以,一旦形成犯罪手法,就仿佛赌徒一样,什么单号的赌博不去专去双号的,专挑号码尾数为八的台子。
又或者有一系列的没有道理的迷信活动,犯罪分子也是一样,一旦发现了一种不被公安人员识别的犯罪手法,那就轻易不会改变。
这些都是陈青峰当初写在教材上教导那些公安大学学生的内容。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钓月耕云 作品《重回八零,我破了命案九千宗》第1542章 部里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