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观察他们的历史发展,黑奴贸易是他们不可否认的过去,甚至在现今仍存在着个别种族歧视,与人权背道而驰。在当前的国际关系中,西方各国普遍认为自己扮演着拯救世界的角色,并坚信自己的思想是最先进的。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么?
大家可以去查看一下,目前欧洲国家的犯罪率非常高。
西方国家为这些罪犯建设豪华监狱,让他们入狱后过上奢华生活,那么监狱的存在又有何意义呢?有些犯罪分子甚至把监狱当作定期度假场所。反正不会被判死刑,进去待一段时间就可以出来了,就把它当作给自己放个假。
当然,那是在地球。
出了地球,谁特么在乎你们西方先不先进,反正再先进也没我先进!
至少阿斯加德人是不会认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阿斯加德复仇一直被认为是神圣的!
实际上在各种文明当中,复仇的正当性都是被承认的。
有些人喜欢把复仇和法律放在对里面实际上大可不必。
复仇这个词是不是很容易让你想到古今中外很多有恩必报、有仇必还的故事人物?比如越王勾践为了事业卧薪尝胆,基督山伯爵为了家人华丽复仇的过程,梅长苏蓄力十年终沉冤昭雪等等。你在欣赏这些人物的同时,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你欣赏的到底是他们的什么?我想,你看到复仇者把仇人扳倒时的那种大快人心,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欣赏他们复仇达到的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的效果。不管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还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都是大家对违反规则的行为的不满,在规章制度还没有那么健全的古代,复仇这种行为某种程度上就起到了这种维护规则的作用。
再来看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所以说法律来源于复仇,还真是那么回事。只不过复仇是分散的、私人执行的维护机制,而法律是集中的、由第三方执行的执法体制。
那复仇又是怎么一步步演化成法律的呢?主要有2点。
1.私人复仇效率低。
你回忆下你脑子里能想起来的复仇人物,哪一个不是韬光养晦、数十年如一日,精密谋划,苦心经营,就为了给仇人致命一击。因为对他们来说,他们自己既是报案人,又是侦探、警察和法官,甚至还是刽子手。稍有不慎,就可能前功尽弃。可想而知,他们要付出多少时间和心力。比如琅铘榜里的林殊,改名换姓,布局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