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打颤,他的络腮胡被捆在一起,像是山羊须,却浓密到盖过了胸脯。
虬劲的臂膀砸在酒桌,晃荡起桌上的杯具,扯起嗓门近乎咆哮,把醉酒的同伴都要吵醒。
其它半梦半醒的酒鬼也纷纷侧目。
才看到门口湿透的男人,胡须浓密,卷发杂乱,一副流浪汉似地打扮。
唐奇关上了大门,弥漫的酒气取代了粪便的熏臭,暖意让他的脸色红润了一些。
“又是你?”
所有人都认得这个流浪汉。
他曾有气无力地走进酒馆,乞求酒馆的老板,那个一毛不拔的晨暮花,凯瑟琳,给予他一个混口饭吃的机会。
吟游诗人在酒馆卖唱谋生,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只是——
“臭小子,我们已经给过你一次机会了,但你搞砸了这一切!”
“趁我还没有起身的意愿,快带着你那把刺耳的破琴滚吧!”
“金色橡树不需要老掉牙的故事,你那些歌我奶奶都听地耳朵起茧!”
五大三粗的酒鬼们笑骂着。
酒精的沉沦,让这些人失去了本就不多的礼貌。
没有人想在这个夜晚,去听那把鲁特琴发出尖锐噪音的同时,还要混杂什么歌颂贵族的故事、巨龙与英雄的传说——
拜托,白天的时间根本不属于他们!
他们要赶在明天,将作物收割干净。
好在丰收节之后,让住在龙金城的地主派遣商队,以极为低廉的价格收购了去——
普通人可不敢穿越,小镇以西那片吊诡的晨暮森林。
“去他妈的故事,去他妈的传说!”
这个世界早都没有了巨龙,更不存在什么英雄。
这片无垠的原野上,只有一群野蛮的怪物。
和比怪物更野蛮的,压榨他们劳动力的贵族!
为了逃避明天,他们希望这个酗酒的夜晚更漫长些。
更不想在醉生梦死里被叨扰。
两次!
唐奇也心知肚明。
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风餐露宿。
面子成了最不重要的东西。
于是只身走向吧台。
那里站着个身穿朴素亚麻套裙的女人。
她看起来很年轻,但多年的劳累,还是在她姣好的面庞上留下痕迹,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