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也不行!
当然,这首还是最好不要在很多人面前唱响,你可以偷偷唱给自己听。”
“但安比不一样。他们讨厌安比,所以安比要把每件事都做得完美,他们才挑不出安比的错误、挑不出这首歌的错误。”
安比的声音越来越小,拽了拽唐奇的衣角,
“安比喜欢你的歌所以不希望有人说它的坏话!”
这就涉及到唐奇的认知盲区了。
虽然很难想象,会有人讨厌这么个小姑娘。
但秉承着未知全貌,不予置评的态度,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好在少女本来就没那么脆弱,只是向唐奇鞠了一躬,感谢道:
“谢谢诗人哥哥,这次是真的记下来了!”
“作品能被人喜爱,本身就是我的荣幸。另外,叫我唐奇就好。”
“我叫安比,是酒馆的帮工,也住在这里!”
虽然她经常这么称呼自己,但还是做了郑重的自我介绍。
她挪到门前,接着像是想起什么,忽然回过头来:
“唐奇哥哥,你明天还在吗?”
“当然,短时间内都会留在这里吧。”
“那姐姐教我酿了第一桶星梅酒,明天就带给你喝呀?和姐姐一起。”
“那我可要期待一下了。”
“那明天见。祝你好梦哦!”
安比不忘把门轻轻关上,这才又颠着小碎步跑走。
听着小姑娘的脚步声渐渐被雨声盖过,唐奇的心情也颇为愉悦。
果然,归属感还是来源于人与人之间的交际。
认识了一个人,哪怕只是个小姑娘,也能让他觉得这个陌生的世界亲切了许多。
连雨声都没那么狂躁了。
回头再看日志上的内容,只差一个收尾。
他便哼着小曲,把刚才跟安比分别的画面,填到了段落最后:
她和我说‘明天见’,似乎也在期待着明天。
直到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恍然意识到
自己或许是交到了一位新朋友。
当写下句号的时候,唐奇忽然听到耳边一声清脆的鲁特琴声。
“铮——”
好像湖面泛起的涟漪,嗡声飘在耳畔,越来越近。
旋即,在日志的结尾处,他看到了一抹闪烁幽紫光晕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