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志准备了凶器,为达犯罪目的事先查看了犯罪现场,选择了犯罪时机,还探听被害人行踪,符合犯罪预备的评判标准。
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金俊志是初犯,认罪态度也比较好,应该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那么问题来了,他撒谎了吗?
到底是犯罪准备,还是犯罪既遂?曾勉是不是他打的?
如果不是,那么嫌疑人只有石池勇,但石池勇左臂的疾病也并非假的。
现场只有三个人的脚印,现在另外两个脚印的主人都已经找到,都被带回了市局,且都承认去过案发现场。
非此即彼。
要么是石池勇,要么是金俊志。
谁在撒谎?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勤奋的关关 作品《神探:睁开双眼,我被铐在审讯室》第五百二十章 谁在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