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三个不去瞧瞧热闹?”
“我们也去的话,没有人看守黄金棺材。”雷无桀一脸憨笑道:“前辈,你吃了吗,要不要吃点?”
楚昭摇摇头,仿若凭空变出三坛酒,笑道:“我就不吃了,请你们喝酒。”
来此三日,美人庄里的酒菜已经尝了个遍。
菜的味道,只能说一般,酒倒是不错。
因此,他还购买了一批,准备在正月十八的时候用作喜酒。
雷无桀直接拎起酒坛,咕咚咕咚灌了几口,发出一声舒适的呻吟,随即一抹嘴,笑道:“前辈,这是什么酒,可比老糟烧好喝多了。”
在雷无桀看来,男人就该喝老糟烧。
劲大!
当然,更主要的还是便宜。
闯荡江湖,银钱总归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堂堂江湖少侠,若是因为没钱去给别人打工,难免有些不太像话。
只是如今有好菜,又有了美酒,老糟烧似乎便没那么好喝了。
“这酒好像是叫冰玉酿,一百两一坛,自然比老糟烧好喝。”
“一百两一坛?”
雷无桀一惊,又赶忙灌了两口,然后一脸享受的砸吧了两下嘴,感觉味道好像愈发好了。
司空千落则拿起另一个坛酒,掀开闻了闻。
“这酒感觉一般,不过一百两一坛,还是物超所值的。”
作为雪月城的大小姐,大师伯是酒仙百里东君,司空千落喝过的美酒很多。
如今只靠闻,就能闻出酒水的优劣。
这样一坛酒,即便是在她们雪月城,也能卖出三百两左右。
一百两,捡便宜了!
楚烨则拿起最后一坛灌了一口,如此说道:“感觉还行吧,我的评价是,不如我们岳麓城的雪花啤酒勇闯天涯。”
楚昭看向儿子,玩味一笑:“听说你喜欢上了雪月城的姑娘?”
“嗯,我来找您,就是让您出手医治她,叶啸鹰虽然把她许配给了我,但前提是要治好她的先天之症才行。”
“等一下,你说谁,叶啸鹰?”楚昭好似没听清。
“对啊,叶啸鹰。”
“你怎么跟他认识了?”
“他不是驻守在望城山下么,我偶尔溜下山玩,一来二去便与他熟悉了。他见你儿子我容貌俊美,乃是天下第一帅的道士,且才学出众,道法高深,便将女儿许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