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君二百来家。
怎会如此?
汉家前前后后,封了将近三百家彻侯,这才过了五六十年时间,怎么就少了三分之二?
彻侯、关内侯、封君加在一起,超过一千家贵族,如今怎么就只剩下不到四成?
答案显而易见。
——那些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勋贵家族,自然不都是‘绝嗣国除’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失去了贵族身份。
事实上,自有汉以来,绝大多数失去爵位的勋贵家族,都是因罪失国。
问题的关键,也就在这里了。
在如今汉室、在这个时代,因罪失国,其实是一件非常离谱的事。
因为汉家如今的法律体系,仍旧是极为典型的封建法律。
何谓‘典型的封建法律’?
无法做到一视同仁、同罪同责,无法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便是典型的封建法律。
而且,不同于其他时代的法律,对贵族阶级保有隐形的、不可言说的、上不得台面的暗中偏袒;
如今汉室的法律体系,是把针对贵族阶级的照顾,白纸黑字记录在法律条令里的。
同样一个罪,奴隶犯了必死无疑,农民犯了就大概率是判处死刑,但允许缴纳罚款,或以爵位抵罪;
也就是这个奴隶犯了必死、农民犯了要判死刑的罪,官员犯了,便顶多是免官罢黜,遣返回乡。
地位更高的贵族,那基本就是连流程都不用走了——官府直接开个罚单,让贵族把象征性的罚款一交,事儿就算翻篇了。
这种情况的存在,固然是封建时代无法避免的弊病,却也是封建统治阶级有意为之。
为的,则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从高到低,一层层构建不同地位的特权阶级。
从积极地方面来讲,构建特权阶级,是给底层民众一个向往、一个盼头。
——你看看!
——做了贵族,是有特权的!
——眼红不?
——喜欢不?
——那就去参军入伍,英勇杀敌吧!
——等你做了贵族,这份特权你也能拥有!
而消极方面,或者说是主要原因,则是两点。
其一,是最高统治阶级,如封建帝王,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为形单影只、势单力薄的自己,从无到有‘变’出一个共同利益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