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的。
举一个比较通俗的例子,前者属于继承祖宗财产,而他则是属于富一代,白手起家!
“这么费劲才拿到的东西,效果总不能差劲到哪去吧?”路明非心想着。
他完全沉浸进入,进入早已习以为常的“心流”状态。
只是单纯哼出对应的声音,而非需要在钢琴上找到对应的键位,难度自然下降不少。
外加有上一次编写的经验加持,路明非进展可谓“神速”。
仅仅耗时二十三分钟,连语文考试的结束铃声还未响起,他便完成了!
“呼”
路明非长长的舒了口气。
“试试?”
这个念头如一点火星蹦出,瞬间点燃一片。
一种久违的,心脏部位“似痒非痒”的感觉涌现。那是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进入血液带来的主观感觉投射,以往总会在百米短跑发令之前出现。
路明非深呼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稍微平静一些,认真思考。
“虽然这个词条会大量消耗精神与体力,但是基于影响范围与强度而定,只要我稍微控制一下,在一片很小的区域内稍加影响,以我现在的体力和精神,应该不成问题!
再者,考试还没结束,校园里也没其他人”
当然,路明非并未忘记还有监控的存在。
但先不提路明非只是准备“浅尝辄止”,就算真一不小心弄出了有点大的动静他只是在“哼歌”而已,哼歌又不犯法!
日程计划表的词条在使用时可不像龙类的言灵那样,需要他顶着一双比灯泡还亮的黄金瞳,都是毫无征兆的。
谁能把二者联系起来?
理由完善,实践开始。
路明非轻声吟唱起来。
言出法随,启动!
一个崭新的,完全陌生的世界对路明非打开了大门。
他踏入其中。
这些天以来,路明非一直觉得若隐若现的那些“小精灵”们,又能被他清晰地感知到了。
它们就是“火”的本质,是名为“火”的元素!
如同登临那最终的王座,放眼望去,它们尽皆臣服!
火之权柄从未如此清晰地握在手中,那一瞬间,路明非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小到眼前指甲盖大点的地方,大到一条街道,一片分区,甚至一座城市所有与“火”相关的事物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爱吃醋血鸭 作品《路明非,不卷你屠什么龙!》第134章 言出法随终成,火之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