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他又派人到外面去找姑娘。是半夜时分了吧,我好不容易把茸贡家姑娘的面容从眼前赶走,浅浅入睡,却被一阵疾驰的马蹄惊醒了。
索朗责令和小尔依都还站在我窗前,我真恨得咬牙彻齿,对小尔依说:去,把那个骑马的人杀了,把那匹马的四只腿给我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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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状态好,表达欲强烈,李恒从深夜凌晨到次日清早一直在笔耕不辍地写作,要不是门外忽地响起敲门声,他还能写。
咚咚咚!
咚咚咚!
第一声敲门,他好似没听到一样。
当第二声敲门响起时,他侧头喊:门没反锁,进来。
书房门闻声开了一条缝,露出周诗禾半张脸,她温婉说:李恒,快洗漱一下,我们要出发了。
李恒错,立即抬起左手腕瞧瞧手表。
得,不瞧还好!
一瞧把他吓了一大跳,7:52
不是说好8点走的么,就差几分钟了,难怪周姑娘会冒着打断他的写作思路喊他,
李恒像疾风一样站起来,边走边问:你老师派来接我们的人来了?
周诗禾轻声说:来了,我老师也来了,他们在楼下等。
李恒没时间多想,直接和她说:帮我收拾一下书桌,把没写完的稿子带上。
说着,他风风火火跑去了洗漱间。
看着他那火急火燎的背影,周诗禾原地沉默了小会,稍后走进书房,开始帮他整理书桌。
又有新的章节了?
他昨晚通宵写的吗?
她知道他昨晚一夜没睡,也猜到他为什么睡不着?
周诗禾拿起第27章的稿页,细细读了前面极端,最后按耐住心思,把所有该带走地归入背包中。
接着她关上窗户,拉上窗帘,把书房上锁,然后在客厅等待。
他在洗澡,貌似短短24小时内第3个澡了。
第一个是打篮球。
想到第二个,她心口起伏了好几下,知晓某人是为了她洗的澡。
第三个是通宵。
这是他的习惯,每逢通宵必洗澡,周诗禾早已见怪不怪了。她本身就是个极其爱干净的人,对于他的小洁癖,十分能理解。
七八钟后,李恒从洗漱间出来了,一身匆忙。
他用干发毛巾胡乱擦拭一番头发,而后丢椅背上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