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特别严重。”
“可你竟然在评论区里,公然曝光对方的身份信息,导致对方遭受到网暴,这就涉嫌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这是刑事犯罪!”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老李摇了摇头,拿看待智障一般的眼神看着杜美兰,“你还觉得你做对了?你觉得这叫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时代的进步,是社会的发展。
但言论自由绝对不能等同于,可以毫无顾忌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以不顾后果地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触犯法律红线,那就不叫言论自由。
那特么叫傻逼作死。
显然,杜美兰就是这样的傻逼。
大傻逼!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北域狂生 作品《让你道歉不听,上了法庭哭什么?》第255章 你管这叫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