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生物依旧溢出。林克用来猎狼时,步枪子弹经常直接穿透躯干,狼却没受到致命伤。
这把枪最值得称道的是它的射速,在拉大栓中天下第一!
最快可在8秒钟内清空10发弹仓(目前记录6.5秒)!
林克杀狼时,为增加弹头碎裂,一般会在弹头上刻划痕,代价当然是距离远点儿就打不准。有得必有失,为了节约子弹,他也从不打100米以外的目标。
魔熊不同,对付这么大一头熊,首先要放弃一击毙命的幻想。
做好持久战的准备,魔熊不是那么容易死的。最稳妥的方法是多射击,多命中!不要有当场打死的幻想,能造成大出血就是胜利!
然后逼它逃走,让它在逃跑中更多失血而死。
这样既有操作性,又不会被临死反扑。
当然了,在动手前还要提醒一下老麦林克将枪口朝老麦的脑袋晃了一下。
下一秒老麦就跟炸了毛似的猛然蹲下,接着一个连续动作扑到路边雪坑里,紧张的四处张望。这就是典型的身体比脑子快,身体已经做完了,这时候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呢。
这就是生存大师吗?
林克惊了!
他只是想引起一点点老麦的注意,没想他反应这么大。林克从岩石上招招手,可惜老麦看不见,把自己藏的死死的。
林克不敢有大动作,怕后面的魔熊看见。
老麦没发现岩石上埋伏的人,却惊动了后面的熊。
魔熊以为他发现了,阴沉着熊脸从山后走出来,没能最后恐吓一次,很是不爽。就像将最美味的葡萄留到最后,结果却是酸的一样。
它小步朝着麦肯齐逼近。
隆起肩膀,故意步履沉重,脚掌下的积雪碎裂,仿佛一辆正在缓慢启动的坦克!
老麦慌忙的去解挂在背包上的步枪,表情多少有点儿刻意。看到这一幕,魔熊低吼一声开始加速。魔熊与神秘湖猎人相爱相杀很多年,它很熟悉步枪的射击流程。
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类就喜欢拿着枪远远的偷袭它,甚至是从未见过的人。以至于魔熊从以牙还牙,到主动杀死一切出现在视野中的人类。
魔熊不懂,人类除了生存还有名和利。
魔熊传说在神秘湖地区神秘而又久远,杀死魔熊既有名又有利,无疑吸引着无数想一步登天的人。
那些人和魔熊无冤无仇,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