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衣服,不怕狼撕咬。
他们观察了一会儿,老麦医生叹息,“准备撤吧。”
将信号枪放在手边,跟林克说,“我盯着,你先收拾。”
狼是极有耐心的生物,它们不会被一次打击就撤退,但它们又希望猎物这么认为。所以它们会离开,躲在黑暗中,等燃烧弹的火焰熄灭或者放松警惕,然后再次进攻。
林克两个看的不是这个。
真正让他们下决心撤退的,是在这期间狼群数量又增加了,说明附近正有源源不断的狼被吸引过来。
狼的勇气和数量成正比。
林克坐回火边,快速收拾起睡袋和烤架,回收没用完的燃料。
他们确实可以依托小屋,将这些狼杀伤杀死大半。
“可以但没必要,在它们身上浪费的子弹,都是我们一路辛辛苦苦背过来的。”
步枪子弹太珍贵了,按平均每10发子弹打一头鹿计算,打退这群狼需要消耗20头鹿的弹药。不值得,真不值得打死的狼肉又不能吃。
虽然他们每人都带了200+以上的步枪子弹,重6公斤,而且林克带的更多,但不划算。
“我猜你突然改变想法,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北面我想是这个方向,就是这边窗户的远处,按判断可能是北方。你来看看,能看到吗?那明亮的一团看起来很像火光,也许我们可以去看看。”
林克去看了看,虽然现在降雪已经很小,以他的视力也只能看到一点模糊的光亮。
我就知道!
假如没有前妻姐的因素,这只固执的舔狗怎么可能忽然改变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