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还有那个暗杀方式——非常的不正常!
老实说,想杀林克很简单。比如雇佣那个老黑人,500刀,老黑肯定毫不犹豫干掉他!
林克不知人间险恶,没保镖也没防备,只要在近身时,老黑从摊子下掏出手枪毫不犹豫扣动扳机,成功率就是100%!
——然而哪怕这么简单廉价的刺杀,雇主却没有选。
——他反而请了一个超级杀手,设计了一个计划,最后用牙签干掉了他!
——仔细想想,这里面有多大的怨恨?
故意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要说不是在泄愤,隔壁的狗都不信!
他记得杀手俯视时露出兜帽下的脸——身材壮硕的白人男性,大光头,目光狠厉。最显著的特征是额头中心那个可笑的圆形纹身
觉醒后林克已经知道,脑门子有圆圈的除了曼哈顿博士,就是剩下一个反派靶眼!
靶眼,一个臭名昭著的刺客,夜魔侠的宿敌,超级反派,纽约超英守门员之一。
什么是超英守门员?就是纽约那一票超级英雄,像蜘蛛侠、夜魔侠、艾丽卡等等,只有迈过靶眼才能算真正的城市级英雄。
靶眼在道上赫赫有名,请他出手代价至少是六位数。
靶眼还不是最大麻烦,谁都知道靶眼身后站着谁。
林克捂脸,我何德何能,能惹这么大麻烦?
他就算有些背景,在华尔街也只能算小萌新,还是刚刚崭露头角,正在建立人脉的那种。
没法和藏在水下那庞大的阴影比,从异世界获得的经验,也不够他大杀四方。何况刚回来就看见浩克打憎恶,打得天崩地裂
刚刚升起的那点儿骄傲情绪,瞬间被碾压的渣都不剩。
说回靶眼。
靶眼虽然号称普通人,但他能用扑克牌隔空杀人,用棒球击碎头骨,用纸飞机击晕二十米外的夜魔侠,用牙签反弹干掉林克——所以应该是,读作普通人,写做装比犯。
他的“没有超能力”就跟漫漫长夜“没有任何神秘元素”一样无聊。
所以现在,还是先苟命吧。
因为不知道是否有人盯着这间公寓,他收拾完东西后连夜离开。
唯在他回归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未存在过一样。
这让他很不习惯,有种一脚踏空的感觉。
毕竟之前的历练都是两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