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人多半知道我们粮队底细,他们是要来抢粮。
不过才五里路程,即便他们需沿途查探踪迹,半个时辰必定遭遇,立刻返回粮队布置!”
东堽镇北道路上,二百余骑兵策马飞奔,马蹄踩踏沿路积雪,飞花贱玉一般,透着骁悍之气。
领头是个二十岁青年人,身材挺拔,相貌斯文,他名叫孙宇秀,大同孙家子弟,孙大力的堂弟。
大同孙家乃世袭指挥军职,家中子弟多为孔武之辈,唯独孙宇秀是个异类,自小就爱读书。
他不仅识文断字,颇有些见识,还有头脑城府,很得堂叔孙占英器重。
当年孙占英偷出边关,还不忘把孙宇秀带走,此次让他跟随堂兄孙大力,办理这桩要紧大事。
孙宇秀头脑灵活,帮着孙大力传递消息,沿途布置孙家各处暗档,为最终成事出了大力。
方才他们在福运酒楼设局,绞杀所有军囤赴宴武官,趁军囤中群龙无首,发动伏兵快速拿下军囤粮仓。
堂兄孙大力惦记那支出镇的粮队,数千石粮食不是小数目,粮队不过只有两百运粮兵。
他和堂兄都有军中历练,但凡关内运输粮草,因无什么沿途凶险,送粮兵卒都用老弱散兵,战力十分稀松。
他此次带了两百蒙古精骑,对付两百运粮杂兵,实在绰绰有余。
孙宇秀对夺回粮草,显得志在必得,不过手到擒来之事。
马队疾驰不到半个时辰,便到了一处山坳前,孙宇胸有笔墨,生性谨慎,立刻举手挥停马队。
他仔细查看地上车辙马蹄,正清晰延伸到山坳内,他取出随身舆图,点亮火折仔细查看。
片刻后说道:“这是通往辽东镇必经之路,路上车辙尚新,他们走不了多远,全队急速追赶!”
话语刚落,马队便快速冲向山坳,孙宇秀见前队进入山坳,并无任何异常,这才策马跟上。
等到二百骑队冲入山坳,飞驰不过百步,见前方出口附近,正停着一辆车,粮车前燃一堆篝火。
一个十七八岁少年,腰挎加钢制式雁翎刀,正和几个军士用火煎烤干粮,显得有些悠闲。
他们看到大队骑兵入谷,都有些惊诧莫名,一下都站起身躲到车后,只有那少年依旧站在火堆前。
孙宇秀笑着指着少年,说道:“我在镇上见过你,你用的军官佩刀,你是粮队领头的,遇上我算你倒霉!”
他